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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云主机(ECS)服务特定条款(SLA)

最近更新时间:2021-07-16

1. 定义

服务不可用:指依照弹性云主机中日志记录,因紫光云原因弹性云主机实例连续超过1分钟无法访问且无法使用,低于1分钟的不可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2. 限制

除通用条款中列明的情形外,针对弹性云主机(ECS)服务,以下所列情形亦不应被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 本地型实例等使用本地盘存储的弹性云主机的本地盘中有数据丢失、损毁的风险,依赖本地盘中数据而引起的不可用。

3. 服务可用性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计算方式: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该服务周期总时间-该服务周期服务不可用时间)/该服务周期总时间*100%

服务可用率承诺:

紫光云通过商业和技术上的合理努力,承诺单台弹性云主机实例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975%。

4. 服务补偿

如果弹性云主机服务可用性未能达到上述承诺,紫光云将按照下表对您补偿:

单台弹性云主机实例:

服务可用性

赔偿体验券金额

99%≤服务可用性<99.975%

未达标资源月度服务费的10%

95%≤服务可用性<99%

未达标资源月度服务费的30%

服务可用性<95%

未达标资源月度服务费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