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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增加备案短信验证功能通知

2021-01-02

工信部增加备案短信验证功能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 [2016] 485 号内容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中对备案相关负责人增加手机号码短信验证。备案负责人在紫光云提交备案,状态变为 “等待管局审核” 时,将收到工信部下发的短信验证码。备案负责人须进行短信验证后,备案信息才能被通信管理局受理审核。

开展短信验证功能试点省份为: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浙江、四川、福建、陕西、重庆、广西、云南、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湖北。请在收到验证短信后,根据备案所在省份访问相应的通信管理局,及时输入验证码与相关信息,完成验证工作。超过 24 小时未验证,备案信息将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