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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堡垒机服务特定条款SLA

最近更新时间:2021-03-12

  1. 定义

云堡垒机服务未达标:因账号无法正常登录、协议代理问题、无法形成产品内日志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可用性:云堡垒机产品是由用户自身购买的云服务器等一系列组件构成的,堡垒机产品服务可用性仅限于自身软件系统的可用性,不对针对整体框架的可用性适用(如客户关闭承载云堡垒机的云服务器等)。

服务未达标有以下两种情形:

1,管理功能服务未达标时间:每五分钟内发生两次管理功能不可用事件之间时间间隔的总时长。

2,审计日志服务未达标时间:本服务每五分钟内丢失的日志和录像时间的总时长。

除通用条款中列明的情形外,针对云堡垒机服务,以下所列情形亦不应被计入服务未达标时间:

2.1 紫光云已提前通知客户而进行系统维护升级引起的服务中断。

2.2 用户未按规定调用服务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2.3 用户自身网络或应用故障引起的不可用。

2.4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可参考主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章节原因。

2.5 非紫光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2.6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紫光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紫光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1.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服务成功率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 服务未达标分钟数)/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x 100%服务可用率承诺:

紫光云承诺云堡垒机服务每服务周期的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95 %。

  1. 服务补偿

3.1.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计算方式:

如果云堡垒机服务可用性未能达到上述承诺,紫光云将按照下表进行补偿:

服务可用性赔偿体验券金额
低于99.95%但等于或高于99.00%未达标资源月度服务费的10%
低于99%未达标资源月度服务费的30%

3.2. 赔偿申请时限

(1)如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您可以在没有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次月的第五(5)个工作日后,仅通过您相应账户的工单系统提出赔偿申请。您提出赔偿申请后紫光云会进行相应核实,对于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若双方出现争议的,双方均同意最终以紫光云的后台记录为准。

(2)您最晚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不应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六十(60)个自然日。如果您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或者您通过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均视为您自动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及向紫光云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紫光云有权不受理您的赔偿申请,不对您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